從大學畢業初踏入出版這一行,跟著當時的師傅(其實就是總編輯)學寫文案,至今自己摸索,
我學的,似乎不是單純寫文案這件事。
最早,師傅說,你這叫寫詩,不叫寫文案。
你知道差別在哪裡嗎?
我呆呆的搖頭。
抒發自己的心情,別人不一定要看懂,叫做寫詩;
用文字當做橋梁,讓別人看懂你想讓他們懂的事,叫做寫文案。
前者,你在寫的時候,只看到自己;
後者,你心裡有自己之外,也望著別人。
就這樣,我從有聽沒有懂,到寫了一堆文案,練到終於懂了,
在那之後,我的文案就常常過關,很少被改。
我想,這不是因為我很厲害,而是其中有強烈的我執。
我漸漸覺得,與其說我在學習寫文案,不如說,我在學習與自己的我執和平共處。
我是一個我執很重的人,當然,在工作上,就變成我執很重的編輯,
換個角度來說,我的創作欲很強。
一本書之於我來說,就像一個結緣的過程,只是我不隨遇而安,我堅守兩人世界,
那有點像我與它緊密相依,書上面除了有作者的創作,還有我對它的詮釋,這個詮釋對我來說就是屬於我的創作時間。
C常說,成功不必在我。她認為我的我執太重,應該要讓自己站在一個高度,容納其他意見。
以前我不知道該如何說明,我與她所說的我之間,微妙的不同。
就像C常問我,你覺得你的東西好到人家不能改嗎?
其實我不是這樣想的,我並不覺得我的文案好到不能改,
但我又答不出來,如果我不是這樣想,為何別人改我的東西會成為問題?
這幾天旁觀自己的心情,我突然懂了,
我的文案不是最好,但改成最好的文案之後,那就不是我了。
這本書與我的緣份之間,摻雜了第三者。
我的存在不那麼純粹了。
我追求的,不是成功,而是創作的完整性,是「我」的完整性。
所以,到頭來,我還是繞回最初那個我執的出發點。
或許對一個編輯來說,這是一種致命傷,
哪天當我能單純為新文案慶生,而不同時為自己的文案夭折而哀悼,
我就過了這個關卡,即將邁入下一關。